葉菊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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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乜慘得過畀人賣咗豬仔都唔知吖?八達通公司粒聲唔出,將數百萬名客戶資料當商品咁賣畀其他公司,全城震怒,矛頭直指講大話唔眨眼嘅八達通行政總裁陳碧鏵。
身為行政總裁,陳碧鏵回應醜聞前後矛盾,大話連篇,個人誠信肯定有問題喇,所以,無論港鐵棄車保帥又好,壯士斷臂也罷,如果炒咗呢個大話精,都係順理成章,唔單止冇人會覺得奇怪,反而會拍爛手掌添。問題係,將市民私隱當商品咁賣來賣去唔係今日至發生,更唔係限於八達通一間公司,港鐵尋日召開董事會後淨係講聲「十分不滿」,並向市民致歉,根本於事無補。
呢,有團體調查咗多家大型連鎖商戶嘅會員積分計劃條款後發現,申請人全部被要求提供身份證號碼、收入同消費能力呢類超出聯絡用途嘅個人資料。最攞命嘅係,大部分計劃都聲明,有權將申請者個人資料轉移畀其他機構,唔使事先通知,亦毋須負上法律責任。咁擺明係利用灰色地帶走法律罅,當消費者係羊牯喇。
私隱專員吳斌尋日臨別秋波,公布八達通事件中期調查結果,指出咗九處不當,並證實八達通轉交第三者嘅客戶資料,除咗推銷活動所需嘅客戶姓名同聯絡方法外,仲包括身份證、職業及消費記錄等,更冇禁止有關機構將資料轉移去海外。
數以百萬計市民嘅個人私隱資料任人派通街,仲有王法嘅?唉,無計喇,私隱專員公署不嬲係無牙老虎,吳斌呢次雖然唱主角,但能夠做嘅亦只係提吓建議,好似要求機構向客戶解釋資料會點用,轉移個人資料前,要作私隱評估等等。細眉細眼,隔靴搔癢,莫講話治本,連治標都唔得喇。
客戶資料有價又有市,商戶喺消費者毫不知情之下,將資料轉賣圖利,居然冇人理,所謂私隱條例好明顯係形同虛設喇。
擺明監管失職,實在難辭其咎
講來講去,私隱零保障,港府應該負最大責任。當局只係將私隱專員公署當政治花瓶,洋人有我亦有,根本唔重視保障市民私隱。以今次為例,八達通嘅大股東係港鐵,而港鐵大股東正正係港府,你話港府有冇責任吖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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